各教学系(部)及相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高〔2014〕29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省级教改立项要紧密结合国情、省情和我省高等教育实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在正确处理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基础上,注重实践,力求创新,务求实效,确保质量。
二、2014年省级教改立项依照《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管理办法》,详见校内办公系统公告。
三、各部门务必于5月8日前将立项申报有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段鑫老师处(办公楼417),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须报送的材料详见校内办公系统公告。
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是进一步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教务处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