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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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教学主管部门的政策和法规,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根据学校发展规划,拟定学校教学工作发展规划,制定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制定、修订教学管理制度,并负责贯彻执行。

4.组织或召集有关教学工作会议。

5.负责专业规划及建设管理工作。

6.组织审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并监督落实。

7.组织落实每学期的教学任务,编制校历表、教学进程表、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

8.负责日常教学管理、教风学风建设,维护教学秩序。

9.负责教务系统管理、教学资源调配及运行调度工作。

10.负责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登记工作。

11.负责组织落实学校教材建设和管理,包括教材规划、编写、审核、选用、征订和发放等。

12.组织全校的教学改革研究工作和经验交流。

13.组织全校性教学活动和教育理论学习。

14.召开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了解教学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15.负责教学信息化建设和现代化教育技术的应用与管理。

16.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管理等相关工作。

17.负责实训室安全管理。

18.负责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评审、推荐及管理等工作。

19.负责学历继续教育工作。

20.组织师生参加各级各类专业大赛。

21.负责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组考工作,并配合学校其他部门完成相关考试考务工作。

22.负责教师业务档案建设与管理工作。

23.负责汇总、整理、存档有关教学文件、资料。

24.负责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防控各级各类项目申报评审、组考、成绩管理、教材采购等方面的廉政风险。

25.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部署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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