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的教学检查和学生信息反馈中,发现个别教学过程不规范行为,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管理,规范教学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⒈ 严禁有违反国家法律或方针政策的言行,严禁上课期间搞封建迷信活动和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
⒉ 严禁上课期间以学生自学或组织学生分组活动等名,从事其它与本教学无关活动,如教学场所内阅读与本教学无关的小说,杂志、报纸,或擅自离开教学场所等;
⒊ 严禁上课期间接听、拨打手机或使用其它通讯工具;
⒋ 严禁上课期间利用手机或电脑上网查看股票信息、聊天、发微信、写微博、打游戏、看视频或以查阅信息资料为名使用手机等行为;
⒌ 严禁上课期间讲粗话、脏话,或以不当语言讽刺、侮辱学生,甚至与学生发生冲突;
⒍ 严禁上课期间抽烟;
⒎ 严禁酒后上课。
学校将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控和管理,一旦发现以上不规范行为,以教学事故处理,并给予行政处分。
教务处
二O一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