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及相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教科〔2016〕351号)的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参加此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及要求
(一)课题研究时间自立项之日起2年内完成。省教育厅向每项课题拨付资助经费。
(二)招标课题指南提供选题20个,申请者可选其中一个申报。重大招标课题题目不得更改,申请者可据此组建研究团队、设计研究内容。
(三)申请者在设计研究内容时,要注重理清现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借鉴经验、提出对策、明确保障;要注重运用科学数据、客观事实研究问题;要注重应用,突出实践性。
二、招标程序
招标课题通过课题申报、资格审查、会议评审(含答辩)的程序进行,评审结果经省教育厅审定,由省教科规划办下达立项通知书,并与中标者签订课题研究目标责任书。
三、实施与管理
(一)重大招标课题批准立项后,不得更换课题名称、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主持人。因不可抗力致使课题研究无法进行,省教科规划办将撤项,并要求退回拨付的经费。
(二)重大招标课题完成全部研究任务后,应及时申请结项,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鉴定。课题组提交鉴定的课题成果主要包括:课题研究报告、2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的学术论文以及不超过5000字的教育改革发展政策建议。通过鉴定的课题最终成果,符合出版条件的由省教科规划办会商有关出版社统一出版。重大招标课题所有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出版时,须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成果”字样。
四、申请者条件
(一)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主持并完成过省厅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或者同级别社科课题。
(二)一位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重大招标课题。课题主持人如不能参加课题立项评审答辩,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请者必须履行承诺,具体负责课题研究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课题组成员的聘任、研究经费的分配使用以及研究成果的质量;必须保证能够参加省教科规划办安排的课题研究活动。
(四)申请者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五)承担省教科规划重大招标课题未结项的主持人不能申报。
五、报送要求
每项课题申报须提交《河南省教育科学重大招标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纸质文本7份,电子文本1份。由系(部)审核后统一提交教务处。
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6月23日
地 点:办公楼427教务处
电 话:62275276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