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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一般课题的通知
日期:2018-03-0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系(部):

  根据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教科〔2018〕114号)要求,现将学校组织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一般课题的基本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指导,以河南省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努力揭示教育的本质和规律,促进学科建设;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力求有效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开发研究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二、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行政职务。不具备应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职务的,须有两名正高级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二)申报人1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往年承担全国教科规划办、省教科规划办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

三、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信用管理制度

本年度立项课题需在1-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延期结项或课题组人员调整需报省教科规划办批准。

课题承担单位要履行承诺,保证信誉。获准立项的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规定,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实行课题结项鉴定制度,鉴定结果予以公布。课题研究、结项鉴定有不良信誉者,课题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一般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1)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各1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各1份,分别单独装订。

(二)《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一般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各1份,由系部汇总填写(即使申报1个课题也要填报)。

(三)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4月3日

 

  附件:1.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一般课题申请评审书

       2.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一般课题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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