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实训室安全管理
培训和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为强化实训室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提升相关人员安全管理能力,精准掌握学校实训场地建设运行底数,确保实训信息真实准确、动态更新,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实训室安全管理培训及信息核对工作。请各院(部)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落实到位。
一、实训室安全管理培训
(一)培训内容
组织各院(部)全体教职工系统学习附件3《学校实训室安全管理常见事项指南》核心内容;指导相关人员做好信息核对工作;同步解读学校附件4、5《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实训室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
(二)工作要求
各院(部)于12月12日下班前完成培训组织工作,可采用线下集中、线上学习等形式开展,确保培训全覆盖、无遗漏。
培训过程做好记录,留存培训签到表、培训照片、学习资料等相关材料,按要求归档备查。
二、实训室信息核对
各院(部)可参考2024年度实训室统计数据,结合2025年实际建设情况,全面梳理核对所属实训室基础信息(含场地布局、设施设备、实训课程、人员配置、分级分类等),重点关注新增建设内容及变更事项。
(一)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把数据质量。请各院(部)充分认识实训室信息核对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杜绝漏报、错报、虚报情况。
2.规范流程,强化审核把关。各院(部)应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填报指导培训,明确填写规范后再安排专人负责填报;填报完成后须经实训室安全员初审、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确认,确保审核流程闭环。
3.按时报送,确保工作实效。请于12月17日下班前,将附件1《实训室基础信息表》(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王绪虎处(联系电话:5274;办公地点:行政楼415)。附件2《学校实训室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供2025年度内有信息变更需求的院(部)配套使用,如有,随附件1一并报送。
(二)其他事项
本次信息核对表格在2024年度版本基础上新增部分填报项,请各院(部)严格按照表格说明规范填写,如有填报疑问可及时与教务处沟通联系。
附件详见OA。
教务处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