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鉴定结项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根据《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年度工作安排,学校将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下称“教改项目”)进行鉴定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本次鉴定结项的教改项目包括:延期教改项目和2024年立项的教改项目(见附件1)。
二、鉴定评审标准
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原则上需满足以下鉴定结项评审标准内容:
(一)完成《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的各项任务;
(二)《教改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完整,内容包括:项目的总体建设目标,主要改革措施及具体实施情况,理论水平、实践效果及推广应用情况,项目特色及创新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教学工作方向;
(三)反映项目成果的佐证材料齐全,发表论文需提供刊物原件。
三、鉴定结项材料
项目鉴定结项纸质材料包含:《教改项目鉴定结项书》(见附件2)2份,《教改项目研究总结报告》1份,《项目研究过程及成果的佐证材料》1份(如论文、教材、课程资源、实施方案、获奖证书、推广应用证明等)。纸质材料需统一装入档案袋,档案袋正面粘贴教改项目鉴定结项书封面,背面粘贴教改项目鉴定结项材料清单(见附件3)。
项目鉴定结项电子材料包含:与纸质材料一致的PDF版电子材料(项目名称+主持人姓名命名)。
2024年立项的教改项目如需办理延期,应提交延期结项申请审批表(见附件4),经院(部)审核、学校审批后,可以延期一年结项。
四、工作要求
(一)鉴定结项的教改项目材料、延期结项申请表均由院(部)统一提交;
(二)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地点:办公楼415;
(三)联系人:王绪虎;联系电话:5274。
附件详见OA。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