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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执行教学计划通知
日期:2018-11-2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系(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开始制定下学期“执行教学计划”,请参照“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进程表”录入各年级各专业下学期的课程,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专业系(部)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登录 “教务管理系统”制定执行教学计划。拟将实践教学也纳入教学安排,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请各系做好实践教学计划制定工作。执行教学计划完成后,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报表打印”—“教学计划打印”打印(11月30日前完成),由部门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由主管校长审批。

2.教务处根据专业系(部)制定的执行教学计划情况进行分类汇总,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向各课程教学系(部)下达教学任务。

3.课程教学系(部)登录 “教务管理系统”,根据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录入任课教师等信息。录入完成后,在“报表打印”—“教学任务打印”打印出本部门教学任务(12月14日前完成),由部门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由主管校长审批。

4.教务处根据领导审批的教学任务统一安排课表。

5.注意事项

(1)各专业要根据学校安排进行课时压缩,制订执行教学计划录入课程时,请录入调整后的课时。

专业系(部)要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录入课程,若有教学部门、开课学期等变动,请提交书面变更申请,报主管校长审批;若仅仅是课程课时变动,系(部)只需向教务处提交“课时变动情况说明”。变更申请和课时变动情况说明,同专业执行教学计划一并于11月30日前上交教务处段鑫老师。

(2)录入的每门课程要标明上课周数,若是整学期的课程,上课周数是1—17周;若是分段上的课程,请查看“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进程表”,注明上课起止周。

2016级《形势与政策》应是周课时1,起止周是2-13;2017级和2018级《形势与政策》应是周课时1,起止周是1-17。

2016级《学生思想政治表现》起止周是13-13; 2017级和2018级《学生思想政治表现》起止周是17-17。

2017级、2018级《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是实践课程,学分2,起止周是5-15周,开课部门团委。

《公益劳动》的开课部门是总务处。

(3)教学系(部)安排实践教学任务时,不要合班,每班每门课程任课教师人数不能多于3人,同时明确上课地点,便于教务处统一安排实践教学课表。

(4)教学系(部)如有外聘教师,请注意审核外聘教师条件,将外聘教师审批表同教学任务一并于12月14日前上交教务处段鑫老师。为了便于核对,请同时提交电子版的外聘教师汇总表和所有外聘教师职称证明材料扫描件。

教务处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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